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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HL关于低申报货物要求
发布时间:2020-03-21 14:08:51| 浏览次数:

接香港DHL通知,低申报货物附加费RMB450/票将于4月1日起正式生效,该生效时间不是货件提取日期,而是货件确定为低申报的日期,即任何在4月1日当天及之后被确定为低申报的货件(包括4月1日前寄出的货件),DHL将直接向寄件人收取相关费用,不会事先通知,低申报以DHL通知认定为准!寄运货物时务必以收/发货方双方的交易价格作为货物的价值申报(包括样品及礼品,不能以出厂成本或采购成本作为申报价值),因申报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,请知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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